副处长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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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在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⒉协助处长分管校园政治保卫和户籍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安全大检查、办公室事务等工作,制定分管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

⒊落实好各项稳定工作措施,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和对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的帮教转化和管控工作。

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帮助师生员工和家属办理户口迁移、资料变更及相关户籍事项,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户口临时托管服务。统计人口数字,提供人口信息

⒌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器材和消防系统维护以及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预防火灾事故。

⒍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⒎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搞好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培训演练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⒐处理保卫处办公室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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