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工作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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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⒉组织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⒊组织做好校园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及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和协调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管校园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⒋组织做好政保工作,落实各项稳定工作措施,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和对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的帮教转化和管控工作。 ⒌组织做好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案件、学校常住户口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统计人口数字,提供人口信息。 ⒍组织做好节假日、大型文体活动、重要领导视察考察、外宾访问等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抓好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培训演练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⒏组织抓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⒐做好本处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作,搞好本处工作人员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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