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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规范校园三轮车管理的通知

2025年06月23日 16:42     浏览: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根据《广西民族大学车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决定对校园三轮车实行持卡通行和登记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驶和停放管理

所有三轮车必须自行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质量检验等部门)相关要求办理使用手续,学校不负责审验和办理,在校内行驶和停放时必须悬挂保卫处发放的通行卡。

(一)长期卡

1.适用对象:校内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三轮车、各单位所属人员自有三轮车且用于公务保障的三轮车、居住在校内人员自有三轮车,或因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活动、物资配送等工作,需长期在校内行驶和停放的三轮车。

2.办理流程:携带驾驶人身份证,登记相关信息并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签订《广西民族大学校园三轮车安全行驶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即可办理长期通行卡。

3.办理地址和联系人及电话:

相思湖校区:东门校园110值班室,莫幸尚13669686800

思源湖校区:小南门安保值班室,韦宗岸13877161410

武鸣校区:南大门,农佳烈19162108359

(二)临时卡

1.适用对象:因临时业务需要进入校园,且在短期内完成任务的三轮车。

2.使用规定:入校时登记相关信息,领取临时通行卡,并按要求悬挂于指定位置。仅限当日当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重复使用,出校时归还于门卫处。

(三)校门通道:相思湖校区北门和八坡侧门,思源湖校园南大门,武鸣校区南大门。

二、违规处理

进入校园的三轮车必须严格遵守《广西民族大学车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校园交通标志标识行驶和停放,对于逾期未办理和悬挂通行卡的三轮车,禁止进入校园。

三、其他事项

持卡通行相关规定于202571日正式实施,保卫处将组织安保人员巡查落实情况,请相关人员尽快到指定地点登记和领取卡片,按规定行驶和停放,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每辆三轮车首次办理通行卡均免费,请妥善使用和保管,后续补办、更换服务由负责校园治安防范服务的公司负责,所产生的工本费由该公司收取。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校园三轮车安全行驶承诺书



                                                    保卫处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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